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50    作者: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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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安全生产工作。以县安委办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多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建筑工地、自建房、燃气设施、消防等重点领域全面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共派出检查组71个共233人,排查816家,发现安全隐患107个,隐患整改99处,责令停产8家,行政处罚4家,罚款5.3万元。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最严格关闭整顿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主管行业安全监管。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非煤矿山13家;冶金工贸企业2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9家(加油站35户、其他生产经营企业3户、易制毒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店52个)进行监管检查,累计完成52家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审查和发证工作。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立案查处2起,罚款3万元。开展专家检查指导服务56家次,指导服务4家危化企业、2家非煤矿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延期换证。组织各乡镇(农场)应急办、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业务监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乡镇(农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6月16日围绕“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主题组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开展安全咨询活动2场次,集中宣传活动4场次,组织安全生产现场观摩活动1场次,参与3000余人;“五进”宣讲活动6场次,受教育1500余人,发放安全宣传海报、挂图、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大力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和避险常识。

2.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工作。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71支795人。其中:县林草局组建专业队1支9人,半专业扑火队1支20人,义务扑火队1支20人;各乡镇(农场)共组建半专业、义务扑火队68支746人。二是召开各类森林防火会议166场次;县、乡镇(农场)、村三级林长共巡林1141人次。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141场次,出动宣传车辆519辆次,悬挂布标349条,安插五色彩旗442套,小喇叭宣传3857次,发放户主通知书36912份,宣传单3100份,通告1505份,省长令849份,省总林长令100份,防火条例600份,灭火知识宣传册13800份,手提袋6834个,宣传围腰5824条。四是组织开展防火岗位培训和扑救培训36期,994人次。五是组织护林员巡护22328人次,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187个,入山登记18784人,防火码扫码4085人次;收缴火种672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653份;落实林区智障人员监护105人;共排查森林火灾隐患184起。其中:发放整改通知书49起,口头整改135起。六是抓实防震减灾工作。共组织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3次,制定印发了《陇川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3年陇川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抓实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共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专题讲座3场次,发放宣传册、环保袋、围裙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摆放展板30块次,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

3.防汛减灾救灾工作。一是狠抓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保乡镇(农场)和村委会防汛责任制,下沉一线督促指导防汛减灾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有人指挥调度。组织各乡镇(农场)(农场)、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召开防汛视频研判会商会议和视频调度会议30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4次,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各1次。二是根据“1262”预警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叫应机制,共叫应乡镇(农场)216人次,叫应重点防范村52人次,电话抽查10个乡镇(农场)农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32次。三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防汛减灾工作督查检查,对全县在建重大工程项目、重要生产生活区周边斜坡、水利设施及库区岸坡、非煤矿山、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学校、山区群众切坡建房点及121个地灾隐患点、8座病险水库、河流开展巡查排查。排查隐患57处,均及时排除隐患风险和有效防治,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坚决果断转移群众避险。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提前果断转移。共避险转移安置130户484人。五是加强防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参与领导干部4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2万份,受教育人数6.8万余人。六是统筹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查清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等灾害类型的致灾因子和承灾体,查明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及重点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会商研判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切实提高自然灾害综合治理能力。七是加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2022—2023年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4万元,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到2127户8513人受灾群众中;2023年下达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5万元,根据省级要求采购了棉被370床,床垫140床,温带大衣370件,床上用品380套,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农场)农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办)、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非煤矿山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5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0.29万元,增长6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0.29元,增长65.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增加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临聘人员经费21.1万元和上级救灾资金(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资金20万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5万元、风险普查专项资金26.17万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万元、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3万元、2023年第二批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10万元和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救灾补助资金20万元)等各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5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74万元,占总支出的57.43%;项目支出365.30万元,占总支出的42.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7.29万元,增长64.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25万元,增长55.09%;项目支出162.27万元,增长79.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2名参公人员和1名公务员,工资福利和办公费增加;增加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临聘人员经费21.1万元和上级救灾资金(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资金20万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5万元、风险普查专项资金26.17万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万元、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3万元、2023年第二批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10万元和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救灾补助资金20万元)等各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税收入安排安委会工作经费项目19.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协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18.21万元,主要用于部署、指导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协调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县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临聘人员经费项目2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应急指挥调度中心队伍合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医保和失业保险相关费用。

4.全国自然灾害普查经费项目26.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发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开展全调查工作,汇总形成调查数据;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开展调查数据核查、汇交等重点工作;探索开展单灾种、单要素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5.农房火灾保险项目21.3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民房火灾商业保险,确保农户在发生火灾时能时有效地赔付农户受到的经济损失。

6.2023年应急管理第一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4.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宣传用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应急演练等。

7.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救灾补助资金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

8.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14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抗洪应急抢险救灾、排查隐患和防治次生灾害、购买、租赁救灾装备物资、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受灾群众救助、倒损民房修复、灾后恢复重建等需求。

9.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救灾装备。

10.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项目3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抗旱装备,全面提升抗旱救灾水平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11.驻村禁毒联防队服装经费项目0.9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驻村禁毒联防队服装。

12.应急普法和防汛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结合职能职责、强化宣传和保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3.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15万元。主要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省级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14.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灾资金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洪涝救灾物资。

15.芒市“12·02”5.0级地震抗震救灾补助资金项目1.85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排危除险、次生害防范、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0.29万元,增长65.73%,主要原因增加了3名人员工资福利、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临聘人员经费21.1万元和上级救灾资金(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资金20万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5万元、风险普查专项资金26.17万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0万元、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3万元、2023年第二批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10万元和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救灾补助资金20万元)等各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55万和职业年金支出0.3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支出4.9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8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435.0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地震应急救援1.85万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6.17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00.35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各项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买公车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各项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2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22.86%;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买公车保险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买公车保险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办公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应急管理资产总额7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73万元,固定资产7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0.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3年预算数与决算预算数不一致的原因是:因工作人员失误,在决算工作期间年初预算数未按预算批复填报,现将进行更正由1.32万元改为年初预算数的3万元。

2.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4201111

[附件: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110802639]

[附件: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1110802639]

[附件: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41011110802639]

文章来源:陇川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