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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陇川县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稳就业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83人,完成任务数300人的94.3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3人,均已完成目标任务,城镇失业登记率5.34%。全县登记农村劳动力91623人,完成转移就业63798人,转移就业率71.96%。其中省外国内转移就业13102人(含脱贫劳动力3811人),县外省内转移6399人(含脱贫劳动力1487人),县内转移44168人(含脱贫劳动力8732人),国外转移就业129人(含脱贫劳动力21人)。
一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为全县的创业者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贷款推荐等服务,完成“贷免扶补扶持”人数117户,完成任务数142户的82.3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扶持人数7户,完成任务数15户的46.66%。通过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在贷款推荐、提升办理速度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安排,预计11月底前能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统筹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把招聘会开到村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族节庆活动现场,累计组织线下招聘5场、线上招聘会1场;三是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758个,帮助一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脱贫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四是鼓励脱贫群众到县内6家就业帮扶车间就业,2023年扶贫车间共吸纳劳动力3983人,其中吸纳包括以零工就业的671名脱贫劳动力,计划11月兑付补贴。2024年将继续落实帮扶车间吸纳奖补政策,鼓励脱贫群众就近就业。
2.以扩面提质为重点,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67万人,完成任务数2.62万人的101.91%;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05户,参保人数1.73万人,完成任务数1.68万人的102.98%。二是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通过政务公开促政策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政策下基层、进企业活动、政务公开等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净增1276人,完成任务数1500人的85.07%。三是开展生存认证工作,全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人社12333”APP中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操作,并能协助窗口来访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向各乡镇、社区、参保企业发放了应用手机APP开展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的操作流程,要求其积极落实好应用手机APP开展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加快推进社保待遇领取智能化。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应参加确认6415人,已确认6415人,完成100%;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共2519人,完成100%;开展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确认9人,完成100%。四是开展中人待遇清算工作,陇川县机关事业退休中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退休275人,已全部准确计发待遇275人,已清算待遇272人,未清算3人。2021年共退休117人,截至2023年10月,已准确计发待遇117人,已清算待遇116人。
3.以根治欠薪为重点,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防治结合,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联合政法、公安、检察、司法、法院等九部门开展2023年根治欠薪专题联合接访,协调劳务总承包工程项目法人于年内分2次支付31名农民工工资10.04万元。共接待办理信访事项6件次,接待政策法规咨询500人次,答复率100%,办结率达100%。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3场次,外出检查9次,发放宣传材料560余份。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创建工作。制定印发陇川县创建“无欠薪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云南健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创建“无欠薪”项目部、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创建“无欠薪企业”、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3家“无欠薪企业(项目)”的创建。二是深入实施“一线工作法”,开展劳动用工指导,邀请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工业商务科技局联合开展企业用工指导服务专项行动,指导美团外卖、中通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规范用工管理4户,重点培育“和谐企业”工业企业1户、农业科技企业1户。三是以“小切口”整治大“大民生”,开展安薪行动,排查登记政府和国企项目815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8个,涉及农民工1350人、资金2892.1万元。以项目为单位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方案,通过启用质保金、争取财政拨付工程款等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截至目前,已清偿项目5个,涉及366人,清偿资金671.24万元。四是创新机制,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全县登记用人单位730家,签订合同职工9629人,合同签订率98%以上。五是以人为本,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共收到劳动仲裁案件19件,其中受理16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案件成功调解9件,裁决5件,正在受理中2件,调解成功率100%,仲裁结案率100%。六是依法履职化解欠薪举报投诉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信访件、12333(36件、48人、76.96万元)举报投诉案件、州政府12345热线、全国欠薪案件登记平台做到件件登记,及时移送转办,认真调查,及时回复,严格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各项政策。共收到各类投诉案件共收到各类投诉共282件(其中:国家平台51件,省级平台36件,政务热线12345平台92件,窗口投诉103件);已办结254件(其中:国家平台51件,省级平台36件,政务热线12345平台90件,窗口投诉77件);已办结人数416人,办结金额625.96万元(其中:国家平台70万元,省级平台76.96万元,政务热线12345平台146万元,窗口投诉333万元)。七是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机制,召开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办组织联席会议4次,申报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个、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个。深入新开办企业开展用工指导34户,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总数201户。2023年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4户。对劳动者新签、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系统登记,实现用工情况的动态管理。落实零报告制度,在全国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按日报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
4.以“效能革命”为重点,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教育全局干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社领域重点工作,主动思考、超前谋划,做好跟踪和反馈,在构建工作闭环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推动人社机关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人社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局干部职工下基层次数为232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数为98次,其余干部职工下基层数为134次,合计下基层天数236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工资人事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0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1.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32.49万元,增长289.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32.49万元,增长28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就业资金增加6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资金6622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专项资金32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1.28万元,占总支出的75.87%;项目支出2509.92万元,占总支出的24.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32.49万元,增长289.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29.14万元,增长642.96.87%;项目支出增加904.4万元,增长56.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就业资金增加6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资金6622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专项资金32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1.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0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9.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开支1193.11万元,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生活补贴。
2.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开支5.13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工作。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开支616.42万元,用于付给信用社和邮储银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4.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数据动态更新经费开支25.41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工作。
5.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开支136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支付一次性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
6.2023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资金开支51.1万元,用于支付陇川县脱贫人员外出务工一次性补助。
7.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和代管档案服务工作经费开支12万元,用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和代管档案服务相关工作。
8.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专项资金开支210.3万元。
9.2023年第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开支249.95万元,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生活补贴。
10.2023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开支4.5万元,用于支付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贴。
11.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开支6万元,用于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增加7732.49万元,增长289.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就业资金增加6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资金6622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专项资金3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解决挂钩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2.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61.48万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0.1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和代管档案服务工作经费12万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75.9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323.46万元,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专职管理服务工作经费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81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支出0.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78.1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4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0.93万元,生育保险1.8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1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陇川县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10.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7.1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616.4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2.8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万元,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万元,决算为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38%,完成年初预算的2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62%,完成年初预算的43.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万元,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万元,决算为0.8万元,预算与决算一致,全年费用开支预算与决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把控公车使用,减少公车费用开支,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一致。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二是上级到我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次数较上年减少,接待次数减少,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加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7.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33.33%。主要是下乡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政策宣传,督导政策落实情况等工作量增加,车辆使用率增多,故“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3.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7.87%。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厉行节俭,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二是上级到我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次数较上年减少,接待次数减少,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7.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出差开展人社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人社部门及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开展检查督导、调研工作,接待23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0万元,比上年减少27.28万元,下降23.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减少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19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9.73万元,固定资产713.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3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3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告,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601111
[附件: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2024101410194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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