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762    作者:段建光 日期:2024/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陇川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电子版可在陇川县财政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dhlc.gov.cn/cz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联系电话:0692—717314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陇川县财政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81条,其中:部门信息124条、公开目录和指南1条、条例规定及制度3条、文件解读3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12条,计划总结及报告1条、政府预决算公开27条、财政专项信息7条、部门预决算136条(全县68个预算单位部门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预算情况)、国有企业信息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9条、财政运行情况17条、涉农资金11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中同步公开政府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陇川县财政局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要求重新梳理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逐一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等。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把信息公开要求融入办文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要求股室对每一份文件都标明信息公开选项。对公开发布的财政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对每类信息公开进行认真研判,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二是适时开展网站自查,完善健全公开制度,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三是发布权威政策解读、政府预决算信息和部门工作信息,积极为我县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宣传力度,强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继续严格按财政预决算公开格式、内容等要求完善我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预算单位对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通过对我县106家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进行检查,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机构设置公开不完整”“未说明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未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未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模板提示说明未删除”“未对公开空表进行说明”“公开说明不规范”“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符”“未公开与预算、决算相关的专业名词解释”“同一事项在编制说明里与报表数据不一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为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局办公室兼职,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效率。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培训作为常规培训的重点内容,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整体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公开内容全面性不足、服务的针对性不够强,以涉及财政业务类信息为主,公开群众关注信息有待进一步增加。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抓好财政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职责,积极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生动、形象地传递政务公开信息,尤其是民生领域举措,让公众对财政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陇川县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