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陇川县财政局关于调减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陇川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陇财整合〔2023〕17号、31号、31-1号、68号、6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692-717314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陇财整合〔2023〕17号冲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冲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2023年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的通知]
[附件:陇财整合〔2023〕31号冲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冲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雨露计划)资金的通知]
[附件:陇财整合〔2023〕31—1号冲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冲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雨露计划)资金的通知]
[附件:陇财整合〔2023〕68号冲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冲减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勐约乡营盘村委会勐约洞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陇财整合〔2023〕69号冲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冲减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清平乡新山村委会富民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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