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国资〔2021〕16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杨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第65次会议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21〕139号)精神,经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9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
杨 品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李元龙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刘木容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蒋 蓓 任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陇川县国资委
2021年9月23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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