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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9﹞27号)精神,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统一领导和管理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有8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股、法规执法股、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股、开发利用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内设机构3个,包括: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中心。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10个,包括:章凤镇国土资源所、景罕镇国土资源所、陇把镇国土资源所、城子镇国土资源所、户撒乡国土资源所、王子树乡国土资源所、勐约乡国土资源所、清平乡国土资源所、护国乡国土资源所和陇川农场规划建设土地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加大土地市场动态巡查力度,强化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2.聚焦耕地保护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全县耕地总量总体平衡。
3.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启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4.聚焦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把握治党管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问责,坚持用铁的纪律把自然资源干部队伍打造成对党忠诚的卫士、干净干事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
5.聚焦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认真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6.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斗争策略,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7.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持续开展搬迁避让、隐患排查、预警监测、应急演练、险情研判、工程治理、资金保障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聚焦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快速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资料移交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资源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3.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3.96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的项目较多,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2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3.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29.6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3.17万元(本级财力1693.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243.96万元,上年结转增加78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上年结余数金额较大,比如2018-32号等六宗地征地成本1009.74万。
1.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3.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8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我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了2人,在职人员增加了1人,导致工资福利费与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36.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98万元,增长35.70%,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的项目较多,比如增加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费200万元,土地专管员补助81.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701.1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39万元,办公场地修缮专项资金32万元,第三次土地调查专项资金7.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本费专项资金10万元,不动产办公运转经费60万元,陇川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陇川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费20万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费200万元,土地专管员补助经费81.6万元,聘用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50.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113.7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72.38万元,工伤保险0.9万元,死亡抚恤金0.36万元、退休费39.3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1年预算826.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04.28万元、津贴补贴235.28万元、奖金17.63万元、绩效工资161.59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64万元、邮电费7.2万元、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7.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14万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经费1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51.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1.54万元。
1.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8号)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地质灾害监测员实行公选制、审批制、备案制并分类动态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工资,此项目对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4.项目实施内容:监测补助经费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其中,州级财政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监测补助经费总额的2/3,县级财政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监测补助经费总额的1/3,即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39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每名监测员补助1500元。
7.项目实施成效:此项目的实施,可以保证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促进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稳定人心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二)办公场地修缮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办公场地修缮项目结算书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4月迁入陇川县章凤镇勐宛南路15号进行办公,因办公大楼年久失修,环境较为脏乱,需进行进一步的修缮。
4.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新迁入办公场地的办公楼修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食堂和车库的建设。具体包括车库、食堂与后院篮球场建设还有办公大楼外墙立面喷刷、天棚吊顶、门窗安装、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32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办公楼修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食堂和车库的建设。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消除办公楼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进一步改善我局机关办公条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升自然资源局外部形象。
(三)第三次土地调查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云政发〔2018〕16号)开展陇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三调工作,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7.7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三调工作,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时掌握全县土地利用现状。为实施陇川县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为全县经济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四)非税收入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本费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订购不动产登记权证书。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目前主要是进行房屋、土地、林权类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是陇川县行政区内。
4.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1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延续性,对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运转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目前主要是进行房屋、土地、林权类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是陇川县行政区内。
4.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6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延续性,对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陇川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
1.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形成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及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实现“多规合一”。
4.项目实施内容: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实现“多规合一”。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2021年1月底前开展现状调研,收集相关编制资料;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2021年9月前完成提取和汇总相关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经验,并同步进行陇川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编制;2021年11月底年前对规划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和公示工作,形成成果报送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单位审批。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指导全县建设行为做出具体引导,科学引导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进行,提倡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我县集约、绿色、高效的发展经济。
(2)社会效益: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解决空间交叉重叠及各类专项规划冲突问题,实行统一的“一张蓝图”管理,有利益决策部门科学统一的领导社会发展,为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七)陇川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费
1.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分析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线内的矛盾冲突,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对省级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修改完善。
4.项目实施内容:对省级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修改完善。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2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截至2020年6月份对省级下发的原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矛盾冲突分析并加以评估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的技术规程进行数据库建设,形成最终的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为完成下一步勘界定标做前期准备。
7.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对指导全县建设行为做出具体引导,科学引导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进行,提倡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我县集约、绿色、高效的发展经济。
(2)社会效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科学性规范了社会发展的生产生活行为,有助于全社会达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共识。
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经费
1、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6〕24号),《德宏州国土资源局转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NO.260),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是将历年登记的土地登记信息,房产登记数据以及林权登记数据等各类登记资料进行整理补录,宗地同意代码编制,坐标转换,房-地,林-地登记数据关联,实现“人落户、户落幢、幢落宗、宗落地”,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要求。
4、项目实施内容: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相连,以不同介质分散存在国土、住建、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运用提供数据支撑。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135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2021年6月份完成房地产、林权登记数据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编制与汇交。
7、项目实施成效: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维护不动产登记的权威性,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费
1、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0〕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同意开展陇川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是对农民享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法律的确认与保护,能够有效解决房、地权利纠纷,改善农村治理体系,对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有重要促进作用。对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进而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对符合发证的宅基地使用权余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颁证工作。
4、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县所有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数据建库、数据汇交等工作,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20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农民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土地专管员补助(68人×12000元/人/年)经费
1.立项依据:《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陇川县乡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配置方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依法依规聘用土地专管员68人,开展陇川县乡村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
4.项目实施内容:充分利用县、乡(镇)、村(社区)、专管员四级联动,及时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城乡发展面貌,实现陇川县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81.6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每名土地专管员每年补助12000元。
7.项目实施成效:配设陇川县乡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是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在乡村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制止。
(十一)聘用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
2、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目前主要是进行房屋、土地、林权类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是陇川县行政区内。林权登记职能划转到陇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因素,不动产一般登记与抵押登记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与15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与2个工作日,人员编制的不足难以按时完成全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
4、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完成,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10位专业技术人员来参与不动产登记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50.83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7、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陇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治安,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延续性,对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1万元,增长89.88%,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公务交通补贴34.14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42300111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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