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3658    作者: 日期:2020/1/2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情况。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2019年陇川县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1231日,通过陇川县财政局门户网http://www.dhlc.gov.cn/czj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公开了领导简介6条、工作动态91条、通知公告7条,公开目录和指南3条、文件解读2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3条,计划总结及报告1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9条、政府性债务公开2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公开10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1条、人大、政协提案10条。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投向公示17条、集中公开陇川县2018年70个部门决算。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深入实施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对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内容、形式、途径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三)完善保障制度情况。完善了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主动公开机制。当前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加强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通过网上信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健全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强化我局网站建设管理,切实提高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

(五)开展新《条例》学习贯彻和培训活动情况。广泛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新《条例》,使干部职工对新规定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年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不足,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求各股室按照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同时按照陇川县保密局要求履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核;二是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行督查职责,按时提醒各股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