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9693    作者: 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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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农村卫生工作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和执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协调处理医患纠纷。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综合管理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西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十)负责拟订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组织拟定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康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承担陇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陇川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共有14个单位,其中:行政机构1个(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防艾局、戒毒康复中心),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事业单位12个(陇川县人民医院、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陇川县户撒乡中心卫生院、陇川县陇把镇中心卫生院、陇川县城子镇中心卫生院、陇川县景罕镇卫生院、陇川县清平乡中心卫生院、陇川县王子树乡中心卫生院、陇川县勐约乡卫生院、陇川县护国乡卫生院、陇川县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部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1.开展健康扶贫相关工作;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4.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全面推进;5.加快推进中医药工作;6.认真开展医疗卫生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及医疗保险制度;7.更加深入地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8.认真落实“光明工程”“妇幼健康计划”“无偿献血”等惠民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7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557人。在职实有6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1,财政部分供养19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务总收入874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42.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8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42.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42.08万元(本级财力8742.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88.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88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2.44万元,项目支出6870.9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卫生监督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2.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02.16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6万元,项目支出24.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019年预算160.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37.77万元、在职公用经费7.37万元。公共场所、医疗单位、学校、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抽检经费15.1万元。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预算支出上年结余数4.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费用。

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事项”2019年预算支出上年结余数4.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管理费用。

4.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3.9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3万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16.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6.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1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公积金配给

妇幼保健院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4.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34万元,项目支出234.48万元。

1.2100403预算支出685.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2019年危急孕产妇应急处置经费支出。

2.2100408预算支出88.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聘人员工资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医用卫生材料费等。

3.2100409预算支出82.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开支及业务培训开支。

4.2080502预算支出41.0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2080505预算支出92.1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2080506预算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2210201预算支出47.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支出。

8.2100201预算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用专用设备等。

9.2100299预算支出30.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购买医用专用设备等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63.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6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33万元,项目支出5399.93万元。

1.2080501款下达资金3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款下达资金49.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助。

3.2100101款下达资金33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补助、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100199款下达资金68.78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相关工作支出、订单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出。

5.2100299款下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出。

6.2100399款下达资金100.1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特岗全科医生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7.2100408款下达资金117.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8.2100409款下达资金148.15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支出、完成三个90%工作目标支出。

9.2100410款下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0.2100601款下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11.2100716款下达资金85.7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补助及相关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2.2100717款下达资金33.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金。

13.2100799款下达资金165.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员、信息员的补助及为计划生育家庭助缴基本医疗保险。

14.2210201款下达资金29.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15.2101301款下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疾病应急救助专项支出。

16.2109901款下达资金14.15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个人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疾控中心

1.2080505款下达资金95.1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506款下达资金4.6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

3.2080502款下达资金165.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

4.2080801款下达资金0.7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抚恤支出。

5.2100401款下达资金968.73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6.2130335农林水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7.2210201款下达资金43.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下达资金732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0.12万元,项目支出62.32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下达资金31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万元,项目支出3046.0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达资金106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3万元,项目支出381.57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暂未下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项目清单暂未下达。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清单暂未下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181.4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是正常增资。

(二)基本支出中退休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发放补助,预算中列入统筹外的资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1094.11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出7260.12万元,占比35.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3.53万元,占比62.47%;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万元,占比2.09%)。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1078.33万元,增加15.78万元,增幅(或下降)1.46%,主要增长原因: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长,正常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卫生计生资金的投入。

(二)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上年结余较大,本年项目减少。

2019年(本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945.93万元,2018年(上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077.75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31.82万元,增幅(或下降)12.23%原因为:财政加大卫生和计生资金投入,项目资金上年结余较大,本年财政减少投入。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8.0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68.3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9.67万元。

2018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8.0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68.3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9.67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卫生系统国有资产合计29822.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05.49万元、固定资产20936.08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按季度对全县公共场所、医疗单位、学校、饮用水等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及抽检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非税收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维护费:县财政局将收取的公租金全额拨付给卫生系统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费用。

3.事业性检测项目试剂耗材经费(2018年):事业性检测项目试剂耗材经费。

4.非税收入安排临时工工资及保险:保证2019年本单位自招临时工工资及保险。

5.世行贷款结核项目偿债资金:完成2019年世行贷款结核项目偿债资金还本付息。

6.非税收入安排征管成本:2019年非税收入安排成本。

7.危急孕产妇应急处置经费:不断加强产科服务质量提高高危孕产妇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绿色服务通道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从而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

8.计划生育宣传员正常解聘补偿:为正常解聘的村计生宣传员提供生活补助。

9.离岗村医生一次性补助:为2018年-2019年离岗的乡村医生按照“离一”的原则办理离岗乡村医生进行一次性生活补助

10.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压力。

11.艾滋病防治经费(总人口人均4元):保障完成我县艾滋病下达的各项指标。

12.重点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全面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给予辖区内符合享受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奖励。

14.农业人口及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独生子女家庭兑现奖励金、

15.计划生育宣传员养老保险:帮助计划生育宣传员2019年养老保险。

16.计生宣传员补助73个村级计生宣传员×1280元/人/月+9个社区流动宣传员×1400元/人:发放计生宣传员补助。

17.计生村民小组信息员补助854人×20元/月/: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实施。

18.中医药及民族医药发展经费:实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及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19.少生快富工程匹配资金: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

20.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

21.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据实兑付):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发挥医疗服务公益性和主体作用、

22.乡村医生补助195人×300元/人/:发放县域内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

23.计生助缴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为计划生育家庭助缴基本医疗保险。

2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25.健康扶贫拴心留人政策补助:发放拴心留人政策补助。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人口人均6元):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三个90%经费:到2019年完成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达90%,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率达90%,治疗病人成功率达90%。

28.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补助:为卫生院招录的1名特岗全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29.计划生育系列意外伤害保险费:对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保险补助。

30.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匹配资金: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

31.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完成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32.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为建档立卡户缴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33.订单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生学费补助:为培养学生缴纳学费。

34.免费提供安全套经费:为全县艾滋病防治重点场所免费提供安全套,尽快提高安全套使用率,阻断艾滋病、性病经性途径传播。

35.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对失独家庭发放抚慰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万元,2018年预算73万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下降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下降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单位不得新增公务用车。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实际使用的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3.45%,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开支,用于2019年接待上级到陇川县调研、考核等工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6100111

[附件:陇川县卫生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