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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县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陇川县法制宣传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责。
3.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劳教(强戒)的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基本建设。
7.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8.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机关有7个股室。下设10个基层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在已完成的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模范化建设。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经验。积极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乡、村级调解阵地建设力度,力争邀请专家、老师进行面对面业务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认真抓好综治民调信访工作。
3.做好法律服务业务有新拓展。深化落实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中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宣传工作,促进法律服务规范化发展,落实乡镇、村居、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新发展。认真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云南法网12348”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更好地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5.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七五”普法规划精神;继续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双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各普法成员单位清单,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深入开展“法律6+2进”。
6.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二是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社区服刑人员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定期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普法短信,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流平台。
7.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有新突破。一是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随排随消;重点人群集中排查,限人限时解决;复杂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确保涉黑涉恶人员排调信息畅通无阻。二是深入开展“法律6+2进”活动的力度,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人,参公编14个,工勤1个。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人员4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6.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4.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7.34万元,上年结转126.8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7.34万元(本级财力817.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4.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944.15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8万元,项目支出175.6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文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预算775.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治、安置帮教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10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5.9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48.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48.8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万元、项目支出175.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19年无列入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944.15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14.95万元相比增加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8万元比2018年度528.53万元,增加239.95万元,项目支出175.67万元比2018年度118.48万元,增加57.19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768.48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700.71万元,占比91.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占比5.69%;商品和服务支出23.97万元,占比3.12%)。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528.53万元,增加239.95万元,增幅45.39%,上年结转25.11万元。主要增长原因:增加人员工资、提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及人员变动。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75.67万元,比2018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18.48万元,增加57.19万元,增幅48.26%。上年结转101.70万元。原因为:上年度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二批司法所建设等。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对一些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8.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8万元;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7.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6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与上年17.6万元相比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3人,调出人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陇川县司法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流动资产323.60万元,固定资产924.45万元,无形资产万0元,资产总额为1067.73万元。
(四)陇川县司法局整体绩效情况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推进依法治县、做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普法教育大格局,积极构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健全一体化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不断完善高质量的特殊人群监管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使队伍趋于稳定。将司法行政队伍建成正规化、知识化、专业化(具体项目绩效见附表6-1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Χ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司法局到我局交流学习等。
监督索引号53312400331500111
[附件: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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