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时,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3人(含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及4人军休干部管理机构人员);实际财政拨款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29人(含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及4人军休干部管理机构人员)。退休人员28人;离休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收入5,352.70万元,都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决算总收入406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增加原因是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陇川县民政局决算总支出6,56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25万元,占总支出的62.8%,项目支出2,439.89万元,占总支出的37.2%。上年总支出4,61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上年增加较多(15年支出6,079.08万元,14年支出3,628.52万元)。同时,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提高,州级配套部分全部有县及承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合计4,128.25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9.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392.69万元。上年度基本支出3,85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7.1%,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度增加767.1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购置等日常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及下属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项目的经费支出2,439.89万元,上年项目支出合计756.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2.5%,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较大,同比上年增加1683.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与上年对比增长45.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08.41万元,公务经费增加49.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服务支出为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驻军部队等春节慰问及发放2014年度县民政局综合绩效考评奖励。
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涉诉特殊困难救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伤残、带病回乡、参战人员定补,义务兵优待金,高龄老年人保健和长寿补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救灾仓库工程建设。
6.其他支出1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城子敬老院改造工程及家具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7.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陇川县民政局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9万元。其中:购置费23.9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4.15万元,原因是新购一辆救灾车。
运行维护费9.7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2.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救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陇川县民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992人,接待费开支3.9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6,56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7.1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上年增加2,450.56万元。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5.77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4.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9.4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16万元等支出。
2.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07万元。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69万元,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3.97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37.66万元: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9万元和公务接待费3.97万元支出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包含孤儿救助、感染儿童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补助,受艾滋影响儿童及孤老困难补助,养老机构的运转经费等。
[附件: 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
陇川县民政局
2016年11月5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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