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10055    作者: 日期:2016/12/2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陇川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改革,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参与编制陇川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域。

二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处置全县行政区域产生的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参与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制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

四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全县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陇川环境公报,定期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五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示范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工程实施。

六是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保技术示范;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宣传、环保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吸引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管理全县环境保护产业、技术、信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并对环境保护进行依法监察。

九是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环境监管,巩固全县环境安全

1、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督检查。为全面排查环境风险,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严查、严处、严管,深入开展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项目监察、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重点领域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硅冶炼、制糖、安琪酵母、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饮用水源地、采硅场及稀土矿环境安全隐患、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了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和群众健康。全年现场监督检查710人次,其中污染防治现场检查243人次,建设项目监察126人次,限期治理项目监察187人次,许可证现场监察39人次,其它监察115人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0份,完成整改19家,1家正在督促整改中;实施行政处罚2起,收缴罚款1.3万元。全县34套监测、监控系统均实现与省、州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竣工验收,能全天24小时对34个排污口进行自动监测和实时监控,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密切掌握了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2015年4月我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印发了《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配合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建立联络员制度,在人民检察院、环保局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局还经常性与公安、住建、文化、农业、工商、水利、国土、林业、工业商务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方位推进全县环境监管工作。

3、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完善了“12369”环保热线、环保110举报投诉信息网络平台和信访制度,加大了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投诉件。截至11月共接到环境污染纠纷案件34起,其中“12369”投诉22起,网上投诉4起,来信2起,州转办函5,来信1起。现已结案33起,结案率97%。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解决了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4、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截至目前,共征收排污费222.81万元,征收户数39户;其中水:40.58万元,气:156.27万元;噪声:25.96万元(其中建筑噪声:16.84万元)。充分发挥了排污费的经济杠杆功能,以征促管、以征促治,促进了企业治理污染,有效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

5、加强全县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2家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并备案(其中通过州级评审的5家,省级专家技术审查的7家),10家核与辐射利用企业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在我县备案,国瑞酒厂、集强林竹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6、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排查,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将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工商等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共关停无证无照企业9家,取缔1家无证无照小作坊。

(二)继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我局及时报请县政府印发了《陇川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的实际,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能源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等十二方面强势推进,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坚持长期达标和近期改善相结合、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全民行动相结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以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我局牵头负责成立了陇川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陇川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县政府分别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农业局等6家单位签订了《2014-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与辖区内31家加油站签订了《2015-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景罕糖厂和安琪酵母厂正在编制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中石油章凤加油站已编制《油气回收实施方案》;景罕糖厂将在2015年12月中旬前完成5台锅炉除尘器的改造;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016份,其中绿标Ⅳ1732份,绿标Ⅴ284份。

2、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开展了辐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全面检查了辖区内的糖厂、客运站、医疗单位等15家涉源单位,涉及28台Ⅲ类射线装置,17枚放射源Cs—137(Ⅳ类16枚,Ⅴ类1枚)。目前10家涉源单位中有9家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3家在用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已到期需延续和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台Ⅲ类射线装置和1枚Ⅴ放射源Cs—137在正常使用中,5台Ⅲ类射线装置处于闲置状态,12台Ⅲ类射线装置处于损坏状态(城子卫生院的2台已于2015年10月办理了报废手续,其余几台正在申请办理报废中),16枚Ⅳ类放射源Cs—137已停用并安全收存入放射源贮存库,实现了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3、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为切实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放心的水,陇川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经检查,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企业;根据州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每季度一次28项常规监测结果,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饮用水环境功能要求。

4、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2014年成功申报的户撒阿昌民族乡自燃式垃圾焚烧站建设项目,为有效解决我县农村环境面临恶化,改善村容村貌开好头、起好步、示好范。目前,户撒阿昌民族乡自燃式垃圾焚烧站建设项目完成了两个自燃式垃圾焚烧站的选址工作,该项目现已经县纪委审查同意进行发包并予备案,图纸已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并签订了发包协议,已在动工实施中。此外,今年积极向上申报了户撒传统村落曼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150万项目资金。项目通过新建村内排水沟网、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畜禽粪便处置设施等,有效控制村庄周围环境污染的同时,使村落污水、生活垃圾得以资源化利用,大大改善项目的居住环境。现已完成《德宏州陇川县户撒乡传统村落曼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交由户撒阿昌族乡人民政府实施。同时,我局还对住建部门拟实施的陇把垃圾填埋场,积极做好环评等服务工作。

(三)稳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污染减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德宏州“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及《2015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狠抓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了全县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并与5户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陇川县2015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二是编制完成了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全面、科学地对减排项目及任务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三是为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我局开展了对省级重点减排企业现场检查减排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按时上报了我县2015年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进展情况。经检查,5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中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云南省陇川糖厂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陇川县弄贯牧业养殖场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陇川县戒毒劳动康复农场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均运行正常。四是加强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投入256万元铺设污水管网3.2公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有一定提高,COD平均进水浓度147.20mg/L,NH3-N平均进水浓度19.81mg/L,污水处理负荷率为74.76%。

2015年州政府下达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是,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目标分别控制在5657吨、236吨、3266吨、111吨以内,通过开展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不计新增量,我县上半年国家认定的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75.02吨,氨氮为19.02吨,二氧化硫为55.42吨,氮氧化物为1.94吨。预计今年我县能削减:化学需氧量159.28吨、氨氮24.9吨、二氧化硫55.42吨、氮氧化物1.935吨。

(四)强化项目环保审批管理,确保污染实现全程防控。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我局严把环保审批关,严防新污染,为建设“生态陇川、绿色家园”守好第一岗,充分发挥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对建设项目的引导作用和对经济结构的优化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报告表13个,登记表6个;否定了选址不当项目2个;批准试运行项目2个;向州局转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3个,并对安琪酵母扩建、桑蚕茧加工、扬程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和陇川县工业园区章凤特色工业片区首期道路工程建设项目4个县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跟踪服务。在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同时,也促进了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大力推进未完善环评手续项目清理清查。根据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几次对未完善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的清理清查工作,并把重大的项目上报了州局。今年初对和康医院等3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其完善环评手续。为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办理完善环评、申请试生产(运行)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通过政府网站及我局网站发布限期办理完善环评手续的通告,要求辖区范围内存在的一些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运行、久拖不验等未完善环评手续的项目,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认真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初以来,县委及时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改革专项小组的领导下,我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了《生态文明体制2015年改革工作要点及今后几年的改革工作重点》。同时就陇川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生态课题研究、州委开展德宏州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调研、省政协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调研等工作,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上报了《找准不足发挥优势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构建生态陇川绿色家园》等报告。

2、积极推进“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工作调研,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完成了《陇川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报了县发改局。同时抽调精兵强将编报了《陇川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投资项目》,涵盖生态县(乡镇)建设、生态安全、生态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出境河流污染监测监控等20个项目,若这些项目得以成功实施,将为我县建设“生态陇川、活力陇川、幸福陇川、包容陇川、机遇陇川、有为陇川”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服务保障。

3、稳步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在去年顺利完成章凤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牵头推进陇把镇、城子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我局持续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认真研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陇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细化量化方案》,县政府办以陇政办发〔2015〕47号文向全县印发。2015年我县南宛河迭撒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率达74.76%。

(六)持续深化环保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投入,主动适应民众“盼环保”,“求生态”新常态,今年以来,投入达6万余元制作环保宣传用的笔记本、雨伞、围裙等宣传物品和宣传资料,深入开展了环保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将环保宣传工作逐步向社会延伸,往基层接地气,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了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5日上午在县城章凤开展定点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悬挂横幅标语1块,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册1100本、宣传画1000个、围裙1000个、环保购物袋1000个雨伞1000把。下午我局与县一小开展环保普法进学校活动,向县一小发放印有新环保法笔记1800本、倡议书100张。三是充分利用陇川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这个窗口,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环保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了环保工作动态信息、企业环境行为、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流程、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环保知识等环境信息。今年以来,共向社会公开了各类环境信息18条,切实维护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七)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有序开展了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准备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局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委、州委、县委专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构。二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我局始终把思想理论武装摆在首位,把学习贯穿于专题教育的全过程,重点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个专题,按照一个月一个专题进行学习,扎实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截至目前,已上党课3场次,组织理论辅导3场次,开展典型教育4场次,认真研读学习篇目7篇。三是从严进行党性分析。我局始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教育,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从严从实开展专题教育,多次深入基层,深入挂钩点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省委列举的十种问题,对号入座,列出清单,认真查找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边查边改。截至目前,已撰写心得体会6篇,集中学习和交流17场次,班子查找问题7条,已解决5条个人查找问题累计10条已解决8条。

(八)认真开展挂钩点禁毒防艾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促进挂钩点经济社会繁荣和谐发展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勐约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驻村工作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挂钩点帮瓦村两委密切配合,结合邦瓦村实际,深入开展了禁毒防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开展禁毒防艾工作。认真走访戒断巩固人员,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迅速回归社会,同时积极配合勐约乡派出所开展抓捕吸毒人员强戒行动,严厉打击贩毒、藏毒、运毒、吸毒等违法行为,努力减轻和消除毒品对邦瓦村的危害。二是积极指导和参与邦瓦村新农村建设。深入8个村小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调查工作,向县新农办统计上报了邦瓦村卫生公厕、垃圾池、架设管道、人畜饮水、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同时开展了邦瓦村“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竭尽所能推进邦瓦村新农村建设。三是不断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建设。成立了邦瓦村治保会,投入3000元为邦瓦村治保会成员购置服装和鞋子及强光手电筒等装备,并组织治保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形成了村民以村规民约开展自治禁毒防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邪教等工作。四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局领导多次率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民情、生产生活情况,走访困难党员,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心中,力所能及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总计发放各类慰问和补助金20000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决算总收入5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1万元,占总收入的XX%;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8万元,占总收入的0%。(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6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万元,占总支出的65.20%;项目支出93.9万元,占总支出的3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171.40万元相关支出情况见附表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二:陇川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

文章来源:陇川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