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4201000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办)、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非煤矿山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无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省州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燃气安全等排查整治行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企业主体严格落实“全覆盖管理、全领域排查、全天候值守、全方位宣传、全链条责任、常态化暗访”要求,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重大隐患51项,目前已整改48项,剩余3项正在按计划整改,重大隐患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4项;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住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这个“牛鼻子”,抓实抓细执法检查、安全监管、隐患举报、问题查处“四条措施”。采取责令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经济处罚、媒体公开曝光、移送司法机关等执法手段,从严从紧处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非治违”高压震慑态势。截至目前,共发现非法违法行为36起,责令停产整顿6起,立案查处4起,经济处罚2.1万元,媒体公开曝光20起。非煤矿山安全: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洗山砂行为,共开展检查2次,1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6条,已整改14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2024年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35户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46份,发现一般隐患28条,已整改21条,整改率75%。作出责令限期整改书11份,现场复查意见书11份,立案查处3起,罚款1.8万元。引导危化企业延期换证7家,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家;2024年对烟花爆竹1户批发企业和59户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查出隐患28条,现场整改20条,限期整改8条,关闭取缔了2户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2个,收缴烟花玩具类1箱、烟爆类2箱,没收并销毁过期烟花爆竹20件、超标违禁产品(西炮)30件。工贸安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责令限期整改书19份,现场复查意见书19份,发现问题隐患174项,完成整改174项。燃气安全: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6次,共检查燃气企业门站12个,检查餐饮用户262户,发放整改通知15份,撤销合并门店3个,通过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企业及用户的销售和使用环境,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认真开展应急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提高群防群治意识。通过推进应急管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应急管理能力。6月13日,全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我县举办,全县18家安委会成员单位、4家重点企业共计500余人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民风险意识,提升了公众安全素质。
(二)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工作。一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方案。印发《陇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禁火令》《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的通告》《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的令》等文件通知;及时修订完善《陇川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等进行调整充实。二是积极开展防火知识培训,认真做好应急扑救准备。全县共组建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85支1091人。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39期,培训人员1258人次,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13次,参演人员462人次(其中:含州、县、镇演练1次,共计113人)。三是压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召开各类森林防火会议383场次,共划定林长责任区81个,设置县级林长12名,乡级林长85名,落实专管员169人,网格管护区护林员514人,设置进山检查卡点45个,入山登记27090人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促检查115次。四是开展森林火灾演练。在景罕镇开展德宏州及陇川县2024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应急、林草、消防、交通、卫健等多部门参与,出动扑火队和“轻骑兵”摩托车救援队100余人,进一步发挥了我县风力灭火优势,补齐以水灭火短板,提高了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抗震救灾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抗震救灾预案的修订完善。县政府办印发了《陇川县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和职责,细化了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二是积极组织演练。开展县级地震演练2次,其中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桌面推演1次、地震应急实战演练1次;各乡镇(农场)开展地震演练10次;村组、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全覆盖开展地震演练。演练全面检验了各级领导快速、高效应对地震灾害的指挥决策能力和各部门救灾救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做好地震灾害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印发《陇川县2024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抗震减灾责任,扎实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三)防汛减灾救灾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保乡镇(农场)和村委会防汛责任制,下沉一线督促指导防汛减灾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有人指挥调度。汛期以来,共组织各乡镇(农场)、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召开防汛会商研判会议7次,召开调度会议5次。二是强化预警机制,做好风险分析。严格落实“1262”预警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为应对强降雨和汛期减灾工作,适时召开会商调度会议,及时研判风险形势。2024年发布暴雨预警信号28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33期,与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7期,发布《重要天气预报》9期,短信发布51090人次,制作“1262”精细化产品315期,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服务161次。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排除隐患风险。开展不间断拉网式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河道险工险段、沿线村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道路交通、城市低洼地、建筑工地深基坑和水库、坝塘等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2024年8月19日16时15分许,陇川县护国乡岳家寨村岳景村民小组发生一起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由于提前预警叫应,及时紧急转移避险群众9户28人,无人员伤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演练。在景罕镇罕等村举行全县2024年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演练,检验了县、镇、村、组四级响应联动能力,共计250余人参加了演练和观摩。督促自然村群众转移避险演练640次,参与人数5.6561万人。五是践行应急原则,转移群众避险。紧紧围绕“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怎么转、转到哪、如何管”六个关键环节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提前果断转移,汛期共转移189户472人。六是组织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参与干部500余人,出动宣传车57两,宣传平台发布信息稿件视频30条,发放宣传资料6.35万份,受教育人数7.25万余人。
(四)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一是抓实规范调拨使用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及时协调调拨“12.02”地震灾区勐约乡救灾物资,协调调拨护国乡易地搬迁安置应急救灾物资。组织开展物资大清查和应急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情况督查,编辑完成《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调拨资料汇报(2019至2024)》;二是抓实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央、省下达冬春救助资金209万元,下达防汛救灾资金120万元,下达地质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三是持续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项目相关设备安装实施工作,建成应急指挥网(华为系统)设备1套,灾情会商系统(云视讯会议系统)设备2套。四是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目前救灾物资储备情况:代省级储备:帐篷187顶、木板折叠床1050张、床上用品1050套、衣服2000套;代州级储备:帐篷6顶;县级储备:帐篷60顶、棉被856床,折叠床(木板)532张。边远山区清平乡陆坤储备库代州级储备帐篷50顶、折叠床200张、床上用品200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8071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0716.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617.21元,下降1.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617.21元,下降1.16%;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原因是县级项目资金减少(2024年非税收入安排县安委会工作经费100000元,2023年非税收入安排县安委会工作经费199914.9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480716.14元。其中:基本支出4066009.41元,占总支出的47.94%;项目支出4414706.73元,占总支出的52.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617.21元,下降1.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1358.41元,下降17.48%;项目支出增加761741.20元,增长20.85%;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减少县级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6009.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49679.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63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470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芒市“12·02”5.0级地震抗震救灾补助资金1151500元,主要用于地震受灾人员补助、购置地震物资装备和修缮地震受损房屋;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19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去冬今春受灾困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救灾物资;
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22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发电机和安装备工程建设;
2022年应急管理第一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555.5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差旅费和宣传用品购买支出;
2024年应急管理第一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685元,主要用于应急轻骑兵培训和应急管理相关检查差旅费;
防汛减灾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洪涝和地质灾害综合演练制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199966.23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各项办公费开支和自然灾害各种检查差旅费等;
非税收入安排县安委会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各项办公费开支、宣传印刷费、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差旅费和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费等;
应急专用报灾设备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专用报灾电脑;
应急专项购买服务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技术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071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9617.21元,下降1.16%,完成年初预算的191.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99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728.64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69.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52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60779.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341.08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员增加。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员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84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1%,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7%。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3922644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地震事务1151500元,自然灾害防治3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90000元和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救灾资金增加。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1057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7.89元,下降32.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10571.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无决算支出,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7.89元,下降32.45%;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7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7.89元,下降32.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1057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救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此项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77.89元,下降32.4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无此项决算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救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330.00元,比上年增加37345.00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参公人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04254.26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404254.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498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4989.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441.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441.1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4201111
[附件: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60910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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