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量:3341    作者: 日期:2023/6/6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条例规定及制度、三公经费及预算、计划总结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应急科普信息、灾难警示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基本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信息:

1.应急管理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

2.应急管理局重要会议;

3.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4.应急管理局人事任免;

5.应急管理局公示公告;

6.应急管理局年度报表;

7.应急管理局计划总结和报告;

8.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及预算;

9.应急管理局采购信息;

10.应急管理局服务清单;

11.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12.应急管理局应急科普信息;

13.应急管理局灾难警示信息;

14.应急管理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5.应急管理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对外发布信息渠道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如下: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lc.gov.cn/ajj/)

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可以填写《陇川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荣昌路8号二楼

邮政编码:678700

联系电话:0692-7178139

传真号码:0692-7172902

邮箱地址:dhlcxajj@126.com

在线受理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TJ?type=gm&bmid=6c8570f2-e210-41ee-b49f-d5dad373ec7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从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hlc.gov.cn/ajj/)下载专区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1.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陇川县应急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陇川县章凤镇荣昌路8号二楼

邮政编码:678700

联系电话:0692-7178139

邮箱:dhlcxajj@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1: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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