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8640    作者: 日期:2023/1/30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陇川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38号)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信息公开助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并严格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2022年购买专家服务,覆盖我县重点企业,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规定,全面提升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以《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陇川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陇川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等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打击“洗铜”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等系列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应急督导督查工作

统筹发挥县自然灾害委员会、县安委会两个平台作用,督促各乡镇、县直部门压实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期,通过云视讯系统调度乡镇(农场)和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10次。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成4个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农场)开展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督查检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警惕,重点抓好巡查排查、转移避险、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农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776个自然村均已落实值班值守人员。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强化政策解读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大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解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合计87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52条,信息公开栏目2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3条、文件及解读7条),法定主动公开栏目1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2条、应急科普4条、灾难警示4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1条),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救灾3条、安全生产3条)。

(四)有力夯实平台载体建设,规范政务公开标准

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根据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发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应急科普、灾难警示等重点领域栏目的公开公示工作。三是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五)切实强化组织监督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领导。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核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组织学习。结合“每月一学”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陇川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确保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3.加强工作落实。将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上年结转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实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https://www.dhlc.gov.cn/ajj/Web/_F0_0_59O6JBCZAC1FE78E510A40B58A.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荣昌路8号,联系电话:0692—717813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充分调动各股室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公开信息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能力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陇川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