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人员3名,男女不限,主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日常工作。公开招聘的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执法辅助工作经历及有岗位所需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涉严重失信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陇川县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面试:以面试为主,按照招聘条件符合资格审查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对被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思维反应、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进行面试。
(四)聘用
新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陇川县应急管理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川县应急管理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500元/月(缴纳五险,工资总额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以当年人社局核算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咨询。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熊祖应18908826259王倩 7178139 18988233636
(三)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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