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陇川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玉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的提案已收悉,经商县教育局、县红十字会,现将提案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增强全民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提高公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多措并举推进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应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委、县政府把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摆在工作突出位置,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进教材和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一是结合“4·22”国际地震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以标语、宣传画、挂图、图文、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灾害事故应对和提升公民自救互救能力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共场所显示屏、车体广告、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和固定广告牌等媒介作用,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避险、安全防护、交通安全、自救互救知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常识等方面的科普宣传。三是常态化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演练小型化、经常化,提高公民应急避险和安全防护意识能力。
二、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政策指导。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并指导各乡镇及相关学校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并将其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将其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方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山洪、暴雨、雷击、泥石流、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提示。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紧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严格按照“四统一”(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和卫生健康知识,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自2010年启动以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39663人次,开展培训方式主要有:一是以高危行业重点人群为对象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强化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救护知识培训。在金山、通顺两所驾校开展,对于参训学员发放卫生救护员合格证书。二是以“七进”方式,抓实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组织师资力量深入到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宗教场所共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应急救护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有效减轻灾害风险、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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