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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平乡公益性公墓迁坟的公告

浏览量:70831   作者:  日期:2020/11/20

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848号)及《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陇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依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因清平乡公益性公墓开发建设需要,位于清平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区内(乡政府东北面1.62公里处的街子社老龙塘山)的土葬坟需迁移,四至界限:东至田长林山林交界;南至尹兴东山林交界;西至尹兴华、李聪兰山林交界;北至田长林、吴泽兵山林交界。上述区域内现有部分土葬坟无法与丧属取得联系,请需迁坟丧属户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01217日),与陇川县公益性公墓迁坟办公室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联系的,将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办公室地址:陇川县殡仪馆

联系人及电话:

李立江0692-7986111  15184931710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01118日   

 [附件: 清平乡迁坟公告
文章来源:清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