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陇川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审查,于2026年4月30日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终审。
经陇川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陇川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该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陇川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