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关于防汛抗旱有关要求,扛实防汛责任,增强主动性,积极做好我县2026年防汛减灾工作,确保汛期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县内重要河流、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镇安全。根据防洪法规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防汛抗旱、水库水电站、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行政和部门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表)。如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负责相应工作。
各级责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汛期要坚守岗位,紧盯小水电站、水库度汛、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做好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叫应叫醒、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陇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