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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应急管理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浏览量:84   作者:  日期:2026/4/29

(第1号)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召开《陇川县应急管理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陇川县应急管理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重点听证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6年6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31名)

1.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2名;

2.县直部门代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各1名,共11名;

3.乡镇(农场)代表:各乡镇分管应急工作领导或基层应急办工作人员10名;

4.企业代表:重点工矿、危化、建筑施工、文旅等行业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3名;

5.专家学者代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等领域专家2名;

6.群众代表:村(社区)干部、普通群众3名。

(二)代表产生方式

以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或者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各乡镇和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及相关部门、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三)听证工作人员

主持人: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

听证人: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监察人:县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相关人员;

记录员: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四)旁听人员

自愿申请旁听的社会各界人士,限额10名,按报名顺序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到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股(三楼301室)填写报名表;

2.电话报名:拨打0692-7178139,登记相关信息;

3.邮箱报名:将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181058675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急规划听证会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听证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或关注应急事业发展;

2.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身份类别等信息;

3.听证代表、旁听人员资格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名单将在陇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1.《陇川县应急管理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可在陇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2.听证代表应准时参会,提前熟悉听证材料,准备书面意见或发言提纲,发言时围绕听证事项,简明扼要、观点明确;

3.旁听人员需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安排,可书面提交意见建议,不得随意发言、走动或录音录像;

4.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会资格;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中途退场的,取消本次及后续类似活动参会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47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0692—7178139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15681386167

电子邮箱:1810586754@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陇川县应急管理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