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27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县长侯华的提请:
决定任命 寸永正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 李 明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樊欣荣陇川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干部辞职名单
(2026年4月27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沙振东、樊欣荣2名同志申请辞去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沙振东、樊欣荣2名同志辞去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