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废止的原因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发〔2002〕190号)经陇川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02年8月1日发布执行,因制定时间太早,相关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已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且2024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陇川县水利局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机制的通知》(陇水字〔2024〕15号)等一系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文件,全面建立了农业用水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
三、总结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公开征求废止《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经营机制及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