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度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编制了《2025年度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等7个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陇川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陇川县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陇川县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陇川县国防动员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目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采取广泛征集建议,对照上级事项目录,全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制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提请会议审议前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县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