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切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文件精神,现将陇川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陇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金南炯,0692-7171419。
[附件:陇川县2023年开展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情况统计表]
陇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