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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1754   作者:  日期:2025/4/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作出的最新规定,《办法》对文件政策的解读范围、工作流程、解读发布、解读应用、解读回应、监督保障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是我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做好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州政策解读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二、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一)政策解读的范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解读范围进行解读(如,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转发或贯彻执行上级文件不再单独制发文件的,应对上级文件的贯彻措施,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

(二)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重要政策“第一解读人”。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行政区域政策解读工作的主管单位,各级司法部门、政府新闻办、网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同级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协同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三)政策解读的工作流程。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实施,并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详见附件1)。

三、积极建立政策解读监督考核长效机制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将每季度开展1次政策解读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原《德宏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18〕62号)文件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德宏州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图]

[附件2:德宏州文字解读材料参考模板]

[附件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