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德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陇川县空气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依据上级政策要求,紧密结合陇川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陇川县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状态,同时确保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任务,推动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进一步提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核心内容解读
(一)优化产业结构
1.遏制“两高一低”项目:严格把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上马,全面落实产业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多方面要求,运输方式优先采用清洁运输,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2. 落后产能退出:对能耗、环保、质量等不达标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限制类新建项目不予审批,现有产能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优化产业产能结构,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3.传统产业升级:乡镇针对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制定涉气产业规划和整治提升方案,通过淘汰、搬迁、改造等多种方式分类施策,拉单挂账式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4.优化VOCs原辅材料:严格控制高VOCs含量产品项目,全面推广低(无)VOCs含量产品,尤其在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加大推广力度,执行含量限值标准,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培育环保领域龙头企业,治理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产业支撑 。
(二)其他关键举措
方案还将从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优化、污染治理强化等多方面发力,全方位改善空气质量。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降低煤炭等传统能源占比;交通运输优化上,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等;污染治理强化则聚焦重点污染源监管与治理技术提升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财政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的资金需求。
(三)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