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陇川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陇政复〔2022〕163号),现将陇川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设施名称:陇川县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陇川县公墓内(章凤镇芒弄村委会南兰山)
三、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烈士安葬区、纪念碑、纪念广场、办公用房、停车场等纪念设施及配套设施,保护面积为3844.95平方米(5.7674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陇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