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南宛河(陇川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为:
南宛河(陇川段)。流经陇川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南宛河(陇川段)自然资源登记类型为“水流”,范围共计两段,第一段:城王桥(南宛河三级电站旁)至麻栗坝水库库尾,第二段:麻栗坝水库溢洪道出口至南洒河与南宛河汇入口。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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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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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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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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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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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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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凤镇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