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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宛河(陇川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浏览量:4845   作者:  日期:2024/9/23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南宛河(陇川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为:

南宛河(陇川段)。流经陇川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南宛河(陇川段)自然资源登记类型为“水流”,范围共计两段,第一段:城王桥(南宛河三级电站旁)至麻栗坝水库库尾,第二段:麻栗坝水库溢洪道出口至南洒河与南宛河汇入口。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

 

附录:

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护国乡

清平乡

城子镇

景罕镇

章凤镇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