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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量:6748   作者:  日期:2024/9/10

(第2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召开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4:30—7:30召开。

二、听证会地点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县公安局大楼旁边)

三、听证内容

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常华庭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二)听证人(3名)

杨恩再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童云宏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负责人

董木努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2名)

张尔星 陇川县政府办政府副科级督查员

李梅英 陇川县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查股股长

(四)听证书记员(2名)

陈 丽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钱蓉蓉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会参加人(35名)

1.消费者(22名)

车威源 章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正布 章凤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唐仁燕 章凤镇新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秦立德 城子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张邦涛 城子镇城子社区民政协理员

梁云花 景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尹惠芳 景罕镇景塔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巫小燕 陇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 翊 陇把镇陇把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板尚万 清平乡清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及乡人大代表

赵兴林 清平乡清平村街子社小组村民

王 含 护国乡人民政府民政工作人员

寸守川 护国乡岳家寨村委会武装干事

杨茂林 户撒乡芒炳村村务监督主任

林由汉 户撒乡芒炳村板董小组村小组长

杨媛媛 王子树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

罗仁济 王子树乡王子树村支书、主任及乡人大代表

李干退 勐约乡营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目毕龙 勐约乡营盘村村务监督主任

杨敏惠 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宋 芳 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陇农社区民政协理员

杨启凤 陇川县民政局推荐困难群体代表

2.经营者(3名)

刘昆湖 陇川县陇瑞福地陵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德顺 章凤镇老街子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及章凤镇公益性中心公墓运营管理负责人

普麻都 景罕镇曼面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及景罕镇伙房山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负责人

3.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

丁自升 县教育体育局退休干部

杨丽萍 章凤镇人民政府妇联副主席

4.专家、学者(3名)

张应炳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

何思薇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尹升远 云南宇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县发改局法律顾问

5.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5名)

杨世双 陇川县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舒生改 陇川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南南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代表市场股股长

母艳群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正安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四级主任科员

五、听证旁听人(7名)

罗文英 陇川县公安局三级警长

寸永宽 陇川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肖逢二 陇川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杨在富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 薇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副书记工会主席

许红霞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工会副主席

王云亮 陇川县陇瑞福地陵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六、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由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陇川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新闻报道。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七天前发送到各位听证参加人手中。

(二)请听证参加人做好准备,届时携带听证会通知及材料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童云宏 0692-717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