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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审计局关于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公告

浏览量:4959   作者:  日期:2024/8/9

根据2024年度陇川县审计局项目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2024 年版 )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审计服务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选取服务单位,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采购2个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陇川县审计局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的审计服务项目

2.购买主体单位名称:陇川县审计局

3.采购方式:询价

4.资金来源:陇川县审计局自有资金

(一)聘请2人参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内容:计划于2024年8月中旬至11月底,聘请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参与陇川县审计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工作地点:陇川县户撒乡

3.服务周期: 2024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二)聘请1人参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工作内容:计划于2024年8月至10月,聘请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参与陇川县审计局开展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2.工作地点:陇川县

3.服务周期: 2024年8月至10月

(三)质量要求和服务费

1.质量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底稿及相关支撑材料;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对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核;除购买服务合同外,供应商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

2.服务费:按实际出勤天数和人数据实结算,中级会计(审计)职称人员不高于600元/人.天(包括人工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包干使用)。

二、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派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实施审计现场进行工作,熟悉项目建设管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同时派出3名具有中级会计(审计)职称的人员参与,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费用,实施时间预计为3个月,工作中服从工作安排,完成组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承接标准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年检合格、资质证书,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遵守业务回避制度,未参与过被审计单位的各类财务咨询或审计、会计、税务等经济类服务。

3.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作为评审的对象。

五、资金支付方式

审计项目质量验收通过。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4年8月14日17:0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询价响应文件纸质材料及扫描件一份送到陇川县审计局,逾期不再受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陇川县审计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0号

联系人:马双娟  电话:0692-7103197


[附件: 询价响应文件

文章来源:陇川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