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县农行、县农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陇川分局:
《陇川县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川县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巩固提升“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4〕47 号)、《德宏州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德财农〔2024〕43号)要求,结合陇川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回头看”原则和重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一卡通”基础数据采集质量差、少数部门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少数金融机构服务质量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查缺补漏,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心落实。
(二)重点关注和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一是对2022年以来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认真梳理分析、摸清底数,并核实是否完成整改。二是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占截留、滞留延压补贴资金等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理并报送(发现时和处理完毕时均需报送)。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的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其中,2023年,中央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农业农村补贴领域)已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农村改厕资金5项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整治,此次不再对上述5项资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情况重复开展专项整治,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情况要纳入整治范围。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纳入2023年和2024年政策清单中的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各部门是否按要求制定或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明确范围,补贴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并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发放至补贴对象,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事宜。(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2.工作落实情况。各部门落实《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督管理办法》(云财农〔2023〕104号)等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审核监管职责方面。
一是关于基本数据采集审核。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对补贴对象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导致补贴资金错发、漏发、重发、迟发等问题,是否存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反馈的问题数据核实更正不及时、不准确影响补贴发放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关于公开公示。重点关注补贴信息是否通过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进行公示,对群众反馈问题是否进行核查并再次公示,公开内容是否清晰(至少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方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
三是关于社会保障卡管理。重点关注是否及时受理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挂失等业务,是否告知补贴对象在补贴发放前申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是否存在一个补贴对象有多个有效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有关人员违规持有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领取补贴资金问题等。(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各金融机构)
四是关于政策清单。重点关注各部门是否对照政策清单公布政策文件,补贴项目库是否按照政策清单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
五是关于平台管理。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管理使用问题,是否完善平台功能,“一卡通”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是其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
(2)金融服务和监管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要求及时发送补贴到账短信,是否存在未按照补贴资金兑付合作协议受理资金支付业务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金支付处理的问题,是否存在补贴资金上卡信息反馈不及时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成功上卡资金发起清算造成财政资金占用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变相克扣补贴资金的问题。(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川支局、各金融机构)
(3)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重点关注2022年和2023年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是否运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建立长效机制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3.责任落实方面。重点关注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 通”管理中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4.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三、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集中于2024年5-10月底,采取全县自查自纠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5月25日前,根据省、州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陇川县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级各部门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本部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自查自纠。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要积极配合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补贴申报审核、群众反馈问题核查、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政务村务公开、政策宣传、问题整改等自查自纠工作。6月13日前,各乡镇(农场)、县级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本辖区、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6月15日前,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参照附件3: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模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台账》(附件1)、《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一卡通”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乡镇(农场)汇总形成本辖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台账》(附件1)、《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一卡通”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20日前,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形成陇川县自查自纠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上材料提交书面和电子版各一套。
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数据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重不漏、精准详实。重点强调:一是县级各补贴行业主管部门填报的数据先送县财政局资金管理对口业务股室审核后,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字认可,才能报送县级联席办和州级主管部门。二是县级各部门要积极与州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严格按省州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三)做好省级对下抽查准备工作
省级将组成抽查组于7月份进驻各地开展随机抽查,“一卡通”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协作,做好省级抽查期间抽查调查、入户走访、资料收集报送等各项抽查准备工作。
(四)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专项整治期间(2024年5—10月底),各乡镇(农场)、县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具体问题入手,深挖问题本质及其产生原因;同时,通过“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分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自检自查、复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做实做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强化追责问责和典型通报
对自查自纠和复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典型材料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县进行宣传推广,提供借鉴。
(六)完善机制体制
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查出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对于因制度办法、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造成的,要及时完善制度办法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水平。
(七)总结运用。县级联席办按照省、州联席办安排,组织各部门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督促各部门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卡通”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负责完成本辖区、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抓好“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社区管委、县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具体对接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吃透专项整治政策精神、具体整治内容、填表要求等工作要点,要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方面发现问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从补贴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和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每项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成时间节点,逐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虚报、瞒报、数字造假;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诿扯皮;严禁互不沟通、配合,各自为政。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不配合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四)按时按质报送材料。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