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陇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资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统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传达学习元旦、春节和两会以及当地重大民族节日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抓早抓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二、宣传引导,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组织科教股、农技中心、植保站、执法大队、甘蔗站等局属有关单位,深入各个乡镇开展涉农农产品种养殖技术、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共开展宣传4场次,出动人员20人次,发放种养殖技术和法律法规资料共8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法律素质。
三、加强春耕农资质量安全检查。深入农资经营主体,对销售的农资产品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49个次,农产品生产主体22个次,检查指导经营者经营台账问题和电子台账使用情况,从源头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
四、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检测,确保质量安全。以乡镇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蔬菜、水果摊贩为重点,查处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行为,开展农产品农残抽检工作,抽检330批次农产品样品,其中豇豆产品14批次,合格率100%。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出病害猪8头,屠宰检疫申报受理率、生猪屠宰检疫率、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开展养殖环节及屠宰环节抽检瘦肉精156头,屠宰场开展瘦肉精自检71头,全部为阴性,没有发现含瘦肉精猪肉。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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