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川县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组会、班子会议上,深入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并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了县政府2023年度重点工作范畴,2023年2月7日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一次,研究通过《2022年度陇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按要求完成公示。三是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州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积极出台《陇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经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和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陇川县委、陇川县人民政府于3月20日正式印发了《纲要》,为全县近五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切实将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法治陇川建设的制度保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23年陇川县人民政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政府职能履行更规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开展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年内组织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共保留证明事项69项,取消证明事项29项;陇川县各部门按照《陇川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5项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共办件数量63520件。二是严格按照省、州工作要求,修订形成《陇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事项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44项,其中,涵盖县、乡两级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2项、承接云南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组织相关部门逐项研究制定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明确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结合实施情况确定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事项办事指南调整,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全面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指尖办”,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2023年,全县受理政务服务事项342784件,其中:行政职权事项76129件、公共服务事项266655件,办结342784件,办结率100%;“跨省通办”3809件,“省内通办”19342件。四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五是“减证便民”统筹推进,实行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
(三)加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陇川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确保每一个重大行政决策均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认真执行政府常务会上会议题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强化外脑参与,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113份,有效促进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法实施。三是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2023年县政府对部门举行的3项听证进行监察,听证事项涉及《陇川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陇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2023年陇川县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向同级人大备案,并报上级政府备案,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未发现与党中央精神、国家法律不符合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质量水平有效提高。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证无纸化管理,组织申请免考换证71人,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1次,19个执法部门、9个乡镇,共计180人报名,139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极大缓解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压力,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省级监管平台共录入执法人员信息531条。开展部门抽查83个、涉及抽查对象1052户;部门联合抽查15个、涉及抽查对象123户。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约束。严格执行案卷评查制度,聚焦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安全、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全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813卷,县级抽查100卷(抽查结果为优秀94卷、合格6卷),州级复核7件,其中3件优秀,3件合格,1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1.在立案环节、调查取证环节、处罚决定环节存在当事人身份信息缺失、未询问当事人是否回避、书写错误等问题;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
(五)强化制约监督,督促行政权力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完善联络制度、健全联络机构,为代表、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县政府及各部门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过程中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听取各方的建议良策,集中办理群众生活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年内,县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共收到人大建议事项180件、县政协提案事项89件,目前全部办理完成,满意率达100%,面商率达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政府及各组成部门认真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积极配合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年内,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9份(其中7份为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件为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均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100%。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效能。依托乡镇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6件(均已办结:其中撤销1件、驳回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4件)、未按期补正视为放弃申请3件、不予受理2件;2022年转结案件5件,均已办结,其中变更1件、驳回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3件。2023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审结。四是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共6件,其中县人民政府与县直部门共同应诉1件,县直部门单独应诉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未审结2件。案件涉及土地征收补偿1件,不履行法定职责1件,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1件,行政协议1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1件,行政登记1件。五是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集中规范发布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民生信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2023年陇川县人民政府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423条。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组织并指导乡镇(农场)、村(社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163件,受理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63件,调处成功156件,调处不成功3件,受理中4件,受理率、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1%,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开创诉前委派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前哨”,积极发挥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最大程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2023年,共委派案件284件,调解成功283件,调解不成功1件,司法确认283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3347.76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为群众节约了解决纠纷成本。
(七)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全民守法普法。一是强化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陇川县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工作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关于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普法责任主体的普法责任,推动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普法大格局。二是积极落实法治广场、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设施建设。陇川县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5个,其中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1个,乡(镇)法治文化阵地1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7个。截至目前,全县已经有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建立普法骨干队伍,推进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三支普法骨干队伍,其中由74名机关、乡镇骨干组成的普法联络员骨干队伍、143位同志成立了陇川县普法志愿者队伍和48名同志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抓好专业普法,全面提升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发挥“法律明白人”带动作用。全面落实每个村(社区)5个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借助普法强基专项办平台对全县385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项培训3次,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5余场次,发放徽章和证书385个,组织法律明白人观看法律明白人大讲堂1~8讲。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聚焦多元文化普法。基于陇川县多元民族文化特点,充分利用民族节庆、“大美陇川音乐节”、妇女节、国庆节等传统节庆,在目瑙纵歌之乡、陇川政法、平安陇川、云上陇川等媒体开设专栏,围绕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进展成效等,推出系列报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陇川县发布专项行动图文视频等宣传信息2500余条,打造原创普法山歌3首,成立15支宣防志愿服务队宣传员300余人,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0余场次,张贴标语海报1800余条,双语普法200余次,发放宣传单(画、册)5万余份,展出展板500块,各类法治宣传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六是聚焦重点人群,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紧盯基层普法短板,聚焦群众法治需求,以“三下降一扭转”为工作目标,对“九类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和精准普法,坚持“面对面”普法、“调解+普法”,实现矛盾调解普法率100%。截至目前,陇川县实现了命案“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陇川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不高。“放管服”中“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并加大落实力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强化落实,重点执法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试点工作需进一步提速增效,乡镇“一支队伍管法治”的基层执法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提升不明显,全民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陇川县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健全科学的法治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科学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综合性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持续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重点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加大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充分推动部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格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全民守法、普法、用法意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