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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情况

浏览量:6133   作者:  日期:2024/2/6

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2月3日正式动工建设,采用深基坑降水法进行施工。2021年3月17日,完成所有建(构)筑物工程建设厂区内所有设备和工艺管道完成安装,进行了设备联动调试; 完成约 5500 米外部配套管网建设,已连接工业园区内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区内: 2021年10月28日进行了自检自查自验。建设完成了一座工业园区内污水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管网工程,2022年2月,已将工业园区内5家涉水企业污水收集至第二污水处理厂内。实施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陇川县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污水提质增效)一期工程、陇川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陇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陇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陇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管网覆盖率不断提升。对照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及具体要求,现已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了整改的目标和要求,并向周边受影响群众发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众意见调查表》20份,对整改后认为“非常大的改善”9份,“较为改善”10份,“有一些改善”1份,满意度100%。

群众监督联系单位: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字强;联系电话:0692-30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