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州、县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为确保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规定治理范围和内容、步骤、方法及时间节点开展各项清查摸底、联合检查、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期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二、按照“项目资金谁发放谁填报”的原则,由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清查摸底,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县财政局的对接联系,避免出现同一项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严格按省州要求开展好自检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要积极配合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县审计局提供2018年至2021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三、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根据排查情况,按年度分别填报2018年至2021年度《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1)、《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附表2)和4个年度汇总表、增新加附表1-6(填报说明见表格底部注释)。并于3月11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以上附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对口业务股室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问题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初审盖章,于3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汇总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州级。
四、填表时,附表1、附表2及4个年度汇总表格已有的栏次、序号和项目资金名称等不能更改,各部门在对应的项目资金栏次进行填报。填报内容时尽量精简表述,并将涉及的政策文件随表一并报送。
五、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县财政局。联系方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尹艳芬:7173660、禹建明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 2.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附件: 3.新增加附表(1-6)]
[附件: 4.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送审稿)]
[附件: 5.填表注意事项]
[附件: 6.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部门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