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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财政局《德宏州贯彻<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方案行动>实施意见》细化措施

浏览量:10898   作者:  日期:2023/5/25

根据《德宏州贯彻<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实施意见》,财政局作为牵头单位的仅有“(九)促进公平竞争”一项,贯彻细化措施如下:

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确保2023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90%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六、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等信息发布中公示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陇川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