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县长朱文科的提请,决定:
任命许有平 为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李 杨 为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免去许有平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职务;
免去闫峻豪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名单
(2023年3月30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陇川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石树保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石树保辞去陇川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