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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陇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量:8263   作者:  日期:2023/2/1

(第2号)

根据陇川县烟草专卖局发布的《陇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15:00时—18:00时,在陇川县烟草专卖局三楼会议室(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158号)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瞿发朝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书记、副经理

(二)决策发言人

曹志文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肖祥南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陇川县人民政府督查员

排南苗  陇川县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股长

(四)听证记录人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稽查员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张自新  陇川县人大代表

孔繁昕  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秉武  陇川县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陇川县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谷繁道  陇川县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杜连龙  陇川县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金丽康  陇川县申请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王显龙  陇川县申请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吴红祥  陇川县卷烟消费者代表

冯有欢  陇川县卷烟消费者代表

王广佑  社会公众代表

余志强  陇川县公安局

许荣富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瞿发升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余有富  陇川县第二小学教师

(六)工作人员及听证旁听人

陇川县烟草专卖局区域市场部4人、陇川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2人。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请全体参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参会。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德宏州陇川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