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量:7406   作者:  日期:2022/12/20

(第3号)

2022年12月13日下午3:00—5:30,在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陇川县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听证内容、听证程序符合听证会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本次听证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常华庭主持,县教育体育局田尚松、县财政局瞿庆珍作为听证人。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19名,实到19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律师1名,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 4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及社会组织代表4名。此外,听证会邀请了5名旁听人进行旁听,设听证监察人2名,书记员2名,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到会进行了报道。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案提出单位(县发改局)陈述《陇川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核定方案(草案)》和陇川县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报告;

(四)听证代表对《陇川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核定方案(草案)》表态并提出意见建议和疑问;

(五)听证人回答听证代表的疑问;

(六)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七)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代表原则同意《陇川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核定方案(草案)》,并对方案和有关说明材料提出许多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一)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的必要性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听证会上的材料为推进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提供了充分依据。本次听证会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符合陇川实际,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核定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

听证代表从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从多个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经过梳理,19名听证代表提出以下12条意见和建议:

1、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财政资金投入,从而提升幼儿园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

2、健全政府对教育投入责任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资金。

3、加大贫困幼儿的减免力度,充分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4、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师待遇。

5、各乡镇幼儿园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建议增加教师编制。

6、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幼儿园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很多农村比较远,能否办成周托幼儿园。

7、学校、幼儿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栏。

8、保教费的下调不利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支付临聘教师工资压力较大,建议不要下调收费标准,按原来的标准执行。

9、乡镇幼儿园和县级幼儿园同等级不同收费。

10、遵循三年连续正常运行的实际成本,核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满足乡镇家长入好园的希望。

11、乡镇幼儿园临聘人员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计提工会费、福利费,建议核定收费标准时作为成本考虑在内,保证临聘人员的福利。

12、建议参会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听证代表提出的12条意见和建议,采纳9条,不采纳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财政资金投入,从而提升幼儿园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今后将与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并结合县级财力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

(二)健全政府对教育投入责任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资金。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县政府历来将教育投入及支出保障纳入财政优先保障,在今后工作中,县财政将筹措资金合理调度库款,保障教育发展资金需求。

(三)加大贫困幼儿的减免力度,充分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我县已认真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维学生补助政策。

(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师待遇。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认真组织园长及教师国培、州县幼儿教师培训及园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五)各乡镇幼儿园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建议增加教师编制。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不采纳,理由:学前教育“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服务补充教师数”优先保障新增学位教师需求。

(六)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幼儿园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很多农村比较远,能否办成周托幼儿园。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目前山区乡镇的王子树乡中心幼儿园、护国乡幼儿园和勐约乡幼儿园均实行周托管理。

(七)学校、幼儿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栏。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学校、幼儿园严格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规范收费行为,并做好公示及报备。

(八)保教费的下调不利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支付临聘教师工资压力较大,建议不要下调收费标准,按原来的标准执行。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不采纳,理由:原来的收费标准是在成本数据不齐全的情况下核定的试运行收费标准,此次拟定的标准是以三年连续正常运行的实际成本为依据,严格遵循政府投入与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并考虑了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标准。

(九)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县级公办幼儿园同等级不同收费。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不采纳,理由:《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办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应当体现公益性;保教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政府投入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幼儿园评定等级核定。乡镇和县级公办幼儿园同等级收费标准不同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园成本不同;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三是服务对象(消费主体)不同,县级幼儿园服务对象(消费主体)主要是职工和居民,乡镇级幼儿园服务对象主要是居民和农村村民。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91.0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784.00元。

(十)遵循三年连续正常运行的实际成本,核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满足乡镇家长入好园的希望。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予以采纳,此次拟定的标准是在三年连续正常运行的实际成本为依据,严格遵循政府投入与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并考虑了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政府与家庭的分担比例。

(十一)乡镇幼儿园临聘人员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计提工会费、福利费,建议核定收费标准时作为成本考虑在内,保证临聘人员的福利。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采纳,理由:已在确定政府与家庭的分担比例时考虑在内,9所乡镇公办幼儿园三年平均连续正常运行实际成本为6059.56元/生.月,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达66.25%,家庭投入33.75%。因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政府投入、幼儿园的发展、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一是在编教师配备不足,幼儿园正常运转主要依靠聘用人员来维持,聘用人员费用主要用收取的保教费开支;二是聘用人员社会保障未按规定缴纳;三是职工工会费、教育费计提不足;四是成本监审年份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学和组织聚集性的教学活动导致成本降低;五是9所乡镇公办幼儿园中8所为近几年陆续开办的幼儿园,开办时购置的设备费欠款没有在成本监审年内),将政府投入和家庭承担比例调整为55%和45%,即:培养一个幼儿政府投入55%,家庭承担45%。

(十二)建议参会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

经研究,此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下一步,参会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并结合县级财力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落实好发展教育利好的各项政策。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木努   0692—7171806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