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2019年德宏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4号)和《2019年陇川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陇川县总河湖长令第3号)的要求,为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陇川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完成了我县南兴河、南东俄河等59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于2022年10月顺利通过了专家审查;现对上述59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韩元斌 0692-3024225
邮箱:lcxsljhzb@163.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4号陇川县水利局
[附件: 陇川县5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