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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10月30日)

浏览量:2730   作者:  日期:2022/10/31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0时起,对以下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陇把镇龙安村新马上村民小组第二网格61、63、64、65号,第七网格77号,第四网格28、29号从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陇把镇龙安村景二队村民小组第二网格12、13、14、15、16、17、18、19号从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