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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10月22日)

浏览量:5978   作者:  日期:2022/10/22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结合陇川实际,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进出陇川疫情防控措施和进出南宛河以西区域政策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陇川防控措施

(一)所有入陇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入陇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通行,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管理。

1.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省外旅居史、无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正常通行。

2.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入陇人员,特别是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和云南省西双版纳、瑞丽市旅居史的入陇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完成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3天集中隔离。

3.从10月22日起,近7天内有甘肃、山西旅居史的入陇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滇之日起计算。

4.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入陇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滇之日起计算。

5.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体温正常,运输重点物资的涉疫重点省份货运车辆驾驶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在陇川停留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6.过境陇川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行。在陇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7.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区及境外入境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红、黄码人员按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管控。

二、离开陇川防控措施

非必要不出县。南宛河以东确需离陇的,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绿码离陇。南宛河以西确需离陇的,需所属乡镇(农场)审核,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定,持通行证明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绿码离陇。

三、严管区防控措施

非必要不进出南宛河以西区域。确需进出的,向所在(目的地)村委会(社区)申请,报乡镇(农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严格审核详细登记进出事由、目的地、进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定。有关人员凭通行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量体温,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绿码方可放行。南宛河以西区域确定为高、中风险区的按照现行管控政策严格执行。

四、其他防控措施

(一)县内进入主城区人员必须扫“德宏抗疫情码”,且凭绿码通行。

(二)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集中区域)、景区景点、酒店宾馆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验码。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报备、不隐瞒行踪、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咨询电话:0692-7171226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