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陇川县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社会传播扩散风险不断提高,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实行临时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城子社区、城子村委会、撒定村委会、巴达村委会、曼冒村委会、新寨村委会、磨水村委会、姐乌村委会、扎多村委会所辖区域。
二、管理时间
2022年10月13日00:00至10月19日00:00,共6天。
三、管理措施
(一)静默管理期间,所有居民严格居家,除定时定点采核酸、错峰分区定点取物、投放垃圾、紧急就医等情形外严禁外出;若静默期间因发现阳性感染者被新划定的中高风险区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承担物资运输、医疗救治、防疫保障等工作的人员及车辆,按规定有序流动。
(二)静默管理区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医疗机构、药店、保供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三)静默管理区内人员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要及时报告;如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等就医需求的,可向居住地网格员提出申请,“点对点”到医院就诊。
(四)静默管理区人员非必要不离陇,因公、因病、因丧、因学、因孕等特殊情况确需离陇的,需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陇。离陇人员信息报送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至目的地。
(五)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对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对城子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疫情期间如有紧急事项,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24小时值班电话:0692—7181939
城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