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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3349   作者:  日期:2022/10/10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调整后的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7天内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入陇人员,一律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目的地乡镇(农场)指挥部或县指挥部社区防控组评估确定,实行集中隔离3天,费用自理。

二、7天内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拟入陇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农场)指挥部或县指挥部社区防控组申报,在指定的瑞陇高速陇川收费站入口和腾陇高速城子收费站入口入陇,入陇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乡镇(农场)指挥部或县指挥部社区防控组报告,并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瞒报、谎报、拒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防控措施继续按照2022年10月6日和7日发布的通告的政策执行,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陇川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各乡镇(农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陇川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171266

陇川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区防控组0692—7171273

章凤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3024168

景罕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55029

城子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183411

陇把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66405

陇川农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68056

户撒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33057

清平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11016

勐约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22213

王子树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00034

护国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912001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