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现将《陇川县章凤口岸洋人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678700)。来信请注明“《陇川县章凤口岸洋人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cdzzwbgs@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