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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 书写陇川森林生态效益答卷

浏览量:2221   作者:  日期:2022/7/29

陇川,隶属云南省德宏州,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山水相连,傣语称“勐宛”,意为太阳照耀的地方。土地总面积18.7万公顷,森林面积11.9万公顷。近年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践行“两山”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森林生态效益成效显著。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63.98%,林木蓄积量1282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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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陇川县自2006年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期间,陇川县林草局严格落实《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陇川县经过实施方案修编、完善区划落界,不断优化责任区,合理布局护林员岗位,建成了国有公益林专业管护和集体公益林承包管护并行的符合陇川县实际的管护体系。2021年,全县共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约3.81万公顷,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约4.77万公顷,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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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到位。为确保森林资源管护成效,全县共聘用340名护林员(含专职、值守、辅助性、承包和集体公益林护林员),护林员承担着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的使命,管护职责包括森林资源巡查,配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情况,掌握责任区内森林资源变化状况等;2016年,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陇川县公益林管护方案》,《方案》划定了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建立了“县林业局—管护责任单位—管护片区—管护责任人”四级管护责任体系,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严格压实管护责任,经过责任单位、护林员的共同努力,陇川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实现了“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良好管护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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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工作稳步推进。陇川县自2016年实施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停伐面积71.54万亩。一是大力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的政策学习和宣传。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核实、调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过政策、文件精神的宣传,严格实施省、州下达的任务并落实到各乡镇。二是完善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制度。入户登记落实任务时,以户为单位,以村民小组为经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小组签订停伐保护协议书,明确停伐任务和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以国有林业经营单位或乡镇为实施单位进行划分,坚持责任区不跨经营单位或乡镇、不打破林班界线、不跨林种类型、相近林班可合并划为一个责任区的原则,根据权属构成、森林类别、地形地物、管护难度等因素划分天然林停伐保护责任区,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共划分管护责任区236个。三是狠抓天然商品林停伐责任落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对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停伐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抽调人员组成天然林停伐入户登记工作组,逐村、逐组、逐户进行登记,收录农户相关信息,建立停伐补助兑付档案。经统计,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面积为63.6万亩,在完成入户登记的基础上,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与集体或个人签订了补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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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扶贫成效显著。一是通过设立生态护林员工作岗位,以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管护为重点,优先聘用有管护能力的贫困家庭人员为护林员,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同时,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管护补助使559户贫困户直接受益。二是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款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双赢效果。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公益林和天然林商品林是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兼具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砥砺前行,持续写好陇川森林生态效益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