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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陇川民政: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浏览量:2227   作者:  日期:2022/7/13

今年以来,陇川县民政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责职能,转作风、提效能、出实效,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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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助推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提升。为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陇川县民政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政府救助平台使用,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让困难群众申请“不求人”,提高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934件,其中:临时救助772件,城乡低保146件,特困供养16件;已办结929件,办结率已达到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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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增加农村低保金发放档次。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发〔2022〕27号)文件,指导各乡镇从2022年7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815元/人/年提高到5343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58元/人/月提高到91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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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认真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2022年1至6月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56户393人,其中农村低保150户381人,城市低保6户12人;新增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4户14人。全县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特困人员3人,已全部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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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已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制定出台了《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已配齐乡镇(农场)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1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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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2022年6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226户11278人;现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79户291人;城市特困对象16户16人。强化因病、因残等困难家庭的关注,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及时按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全县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284人,特困供养171人,参照单人户施保的有1865人,重病符合单人户施保的有817人。

文章来源:陇川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