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陇川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
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陇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 [附件: 陇政办发〔2021〕89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1D631V1306FF129FE504BE495.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