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1〕39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各部门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让从事机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都明确知晓标准条件内容,并在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 年 6 月 29日
原文: 云人社发〔2021〕39_号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_(试行)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1C3H5JKDA35D9F5E6C94ED292.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