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增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专项建立陇川县大学生公租房福利制度,助推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租房由政府统建,主要用于城市中低收入无房人员的过渡性住房安置。我县共有公租房1038套(其中:学校210套、医院106套、乡镇220套、工业园区102套、县城区400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根据《德宏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陇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属于进城务工类别人群(其中州、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陇川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并且优先进行轮候分配),只要无房,我局都进行受理保障。
我县由于公租房屋都已分配完成,暂时无法再进行实物保障,对符合保障的轮候人员我局将采取每年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2020年底我局对所轮候的126户人员进行了租赁补贴发放,共计发放补贴23.36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同上级部门对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申请再新建一部分公租房,以解决新入职大学生等轮候人员住房问题。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